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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來源:研習中心 認證時數:2小時 課程長度:1.5小時 講座:台北大學陳愛娥教授 課程說明: 國家因其公權力行為致人民受損害而負擔填補責任時,傳統的分類取決於國家公權力行為是否違法。依此標準,可區別為「損害賠償(國家賠償)」與「損失補償」兩種國家責任-前者係指國家機關,尤其是行政機關違法導致人民權利損害的填補;後者則指國家合法的公權力行為所導致人民損害的填補。本課程將帶您進入「國家賠償法與實務」,瞭解現行國家賠償制度的由來、國家賠償法主要的制度內涵、釐清實際運作時的疑義,以及未來的改革方向。 學習目標: 瞭解國家賠償法基本概念與實務應用。 |